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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凝聚法治资源为“治未病”开良方

临平检察
2024-10-23

检护民生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久久为功。最高检发布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要求,要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对此,临平区检察院依托辖区内的法治资源,协同未成年人保护主体,多维度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办案交流进警营



临平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有着扎实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经验,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也进行了诸多尝试。结合具体案例和办案经验,7月23日,未检检察官走进区公安分局,围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要点进行授课,讲解办案流程、常见问题及应对举措。通过这一方式,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促进检警同步提升涉未案件的专业化办理水平,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是长期综合性工作,各环节办案人员都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此前,区公安分局经与区检察院磋商后,建立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机制,加快推进“少年警务”的建设进度,在推动分级干预实行案件化办理过程中与检察机关形成常态化合力。



警示教育进高墙



针对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为,如能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和管束,能够有效防止其衍变为严重的罪错行为。临平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进高墙”活动,组织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前往省未管所接受教育矫治。检察官和民警带领未成年人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学基地、监管场所,展示犯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未成年犯的服刑日常,教导未成年人珍惜校园生活,及时纠正自身行为,避免向犯罪行为转化。



宣告训诫进基地



近日,临平区检察院与省未管所共同启动罪错未成年人教育场所的筹建工作,拟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质效。

检察官与省未管所商讨建设方案

该场所的选址位于临平区检察院联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在省未管所成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研学基地”内,临近省未管所的监区,能够开展沉浸式的警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真接受考察期内的帮扶教育,努力树立正确的社会认知。场所建成后,对于考察期内违反相关规定但尚不需要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检察官也将在此开展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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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柏君、邓兆锦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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